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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2 15:08:31  发布者:陈姗珊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学校党建实现全面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决定2017年在全校开展“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的基本路线等教育和党性锻炼。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教育为重点,通过理论中心组、党校等学习载体和平台开展常规理论学习。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每月一次党员固定日主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有机融合,形成“123”支部学习教育基本规范。“1”就是每月1次的党员固定活动日,时间安排一般不少于半天,要明确活动主题,增强组织生活仪式感。党支部固定活动日计划安排要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2”就是把“两学一做”作为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内容固化下来。“3”就是“三会一课”基本制度,认真落实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有关要求,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四讲四有”标准和政治、执行纪律、品德、发挥作用“四个合格”要求。

二、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建立健全“三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指导建立抓基层党建问题整改清单,领办基层党建项目,将三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履职情况和评议结果列入单位(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党内评先评优及评价三级书记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切实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健全二级学院(系)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二级学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好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学院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各二级党组织在人才引进、年度考核、廉政责任等事项中要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学校将开展对学院党政联席会、党委(总支)会议的督查,强化规范运行。

四、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所在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机制。各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向党支部书记通报党的建设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涉及发展规划、经费使用、津贴分配等重要事项决策可邀请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列席。所在单位(部门)教职工参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推荐等在思想政治方面要征求党支部书记意见。支持学生党支部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的要求,合理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教工党支部应设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实体单位;学生党支部在按年级、专业、学科团队等设置党支部的基础上,探索在创新平台、新兴学科交叉组织、重大项目平台,以及学园、书院、学生社区、学生社团等领域组建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2-3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

六、健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制度。围绕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深入推进“六有”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四个一”制度,即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基层党支部、1名高层次人才、1-2个学生寝室,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深化党员固定活动日,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积极组织开展特色党日、重温入党誓词、“党员亮身份”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争做“育人成才先锋”。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组织,在参与剿灭劣V类水等主题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

七、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全面提标行动。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和星级管理制度,评选好“两优一先”、十佳党支部书记。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简称“双指数”)考评体系。对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在79分以下,党员“先锋指数”在70分以下或星级管理在三星级以下的,由各二级党组织结对帮扶,逐个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晋位升级。

八、规范提升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提交入党申请书至少6个月以上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须进行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健全落实推优制、备案制、预审制、公示制和票决制,实施“四投票四公示一答辩”,严格进行政治审查。加强对发展党员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采取单列发展计划、明确发展比例、实施项目推进等方式,加大在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保证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发展有提升。对存在参教信教行为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实行一票否决。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健全党校教育管理体系,党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开展组织关系接转“六问一必查”,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

九、实施党务工作者“领雁计划”。推进落实“注重选拔最优秀的人担任高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热爱党务、敬业奉献、善于管理、师生拥护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鼓励倡导在职教工党书记有学科专业背景。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应聘中层干部,其党支部书记任职期计入管理工作年限。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部门(单位)行政副职以上人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的,应配备党建导师联系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把有条件的党务干部培养成学科带头人,把学科带头人、党员骨干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

十、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书记的政策待遇,给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不包括兼任党支部书记的中层干部)发放一定的工作补贴。各单位可参照本单位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的待遇标准,在学校下拨工作补贴的基础上,将其承担的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或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并根据实际,给退休教工党支部书记发放一定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费。建设好“党员之家”,使之成为党员学习、教育、交流的活动阵地。健全完善党支部开展活动和党员信息数据库管理,及时掌握党支部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积极鼓励各级党组织设计开发手机APP等移动互联网终端,打造“指尖上的党课”。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

党建动态

关于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的通知

陈姗珊 · 2017-05-2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学校党建实现全面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决定2017年在全校开展“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年”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的基本路线等教育和党性锻炼。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教育为重点,通过理论中心组、党校等学习载体和平台开展常规理论学习。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每月一次党员固定日主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有机融合,形成“123”支部学习教育基本规范。“1”就是每月1次的党员固定活动日,时间安排一般不少于半天,要明确活动主题,增强组织生活仪式感。党支部固定活动日计划安排要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2”就是把“两学一做”作为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内容固化下来。“3”就是“三会一课”基本制度,认真落实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有关要求,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四讲四有”标准和政治、执行纪律、品德、发挥作用“四个合格”要求。

二、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建立健全“三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指导建立抓基层党建问题整改清单,领办基层党建项目,将三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履职情况和评议结果列入单位(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党内评先评优及评价三级书记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切实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健全二级学院(系)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二级学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好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学院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各二级党组织在人才引进、年度考核、廉政责任等事项中要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学校将开展对学院党政联席会、党委(总支)会议的督查,强化规范运行。

四、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所在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机制。各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向党支部书记通报党的建设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涉及发展规划、经费使用、津贴分配等重要事项决策可邀请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列席。所在单位(部门)教职工参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推荐等在思想政治方面要征求党支部书记意见。支持学生党支部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的要求,合理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教工党支部应设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实体单位;学生党支部在按年级、专业、学科团队等设置党支部的基础上,探索在创新平台、新兴学科交叉组织、重大项目平台,以及学园、书院、学生社区、学生社团等领域组建党支部。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2-3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

六、健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制度。围绕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深入推进“六有”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四个一”制度,即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基层党支部、1名高层次人才、1-2个学生寝室,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深化党员固定活动日,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积极组织开展特色党日、重温入党誓词、“党员亮身份”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争做“育人成才先锋”。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组织,在参与剿灭劣V类水等主题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

七、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全面提标行动。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和星级管理制度,评选好“两优一先”、十佳党支部书记。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简称“双指数”)考评体系。对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在79分以下,党员“先锋指数”在70分以下或星级管理在三星级以下的,由各二级党组织结对帮扶,逐个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晋位升级。

八、规范提升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提交入党申请书至少6个月以上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须进行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健全落实推优制、备案制、预审制、公示制和票决制,实施“四投票四公示一答辩”,严格进行政治审查。加强对发展党员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采取单列发展计划、明确发展比例、实施项目推进等方式,加大在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保证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发展有提升。对存在参教信教行为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实行一票否决。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健全党校教育管理体系,党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开展组织关系接转“六问一必查”,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

九、实施党务工作者“领雁计划”。推进落实“注重选拔最优秀的人担任高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热爱党务、敬业奉献、善于管理、师生拥护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鼓励倡导在职教工党书记有学科专业背景。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应聘中层干部,其党支部书记任职期计入管理工作年限。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部门(单位)行政副职以上人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的,应配备党建导师联系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把有条件的党务干部培养成学科带头人,把学科带头人、党员骨干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

十、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进一步落实党支部书记的政策待遇,给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不包括兼任党支部书记的中层干部)发放一定的工作补贴。各单位可参照本单位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的待遇标准,在学校下拨工作补贴的基础上,将其承担的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或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并根据实际,给退休教工党支部书记发放一定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费。建设好“党员之家”,使之成为党员学习、教育、交流的活动阵地。健全完善党支部开展活动和党员信息数据库管理,及时掌握党支部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积极鼓励各级党组织设计开发手机APP等移动互联网终端,打造“指尖上的党课”。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