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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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10:23:36  发布者:沈嫣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例》(杭师大[2007]171号)的规定,现开展省优秀毕业生及校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我院2017优秀毕业研究生,本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6人,省级优秀毕业生3人(省优从校优推荐产生)。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360截图20170104132618203

二、 推荐条件

按照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附件1)执行。

三、 推荐程序及特别说明

1. 请各位同学于20171912:00将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2、3)纸质稿以及201691日之后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入学以来至2016831日的加分项以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为准)交恕园19号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hsdwgyyjs@163.com。逾期将不接受申请。

2.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对于未能被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者,经评定委员会讨论,择优推荐为院级优秀毕业生。

附件1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沈嫣 · 2017-01-04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例》(杭师大[2007]171号)的规定,现开展省优秀毕业生及校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我院2017优秀毕业研究生,本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6人,省级优秀毕业生3人(省优从校优推荐产生)。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360截图20170104132618203

二、 推荐条件

按照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附件1)执行。

三、 推荐程序及特别说明

1. 请各位同学于20171912:00将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2、3)纸质稿以及201691日之后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入学以来至2016831日的加分项以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为准)交恕园19号楼206室,电子稿发送至hsdwgyyjs@163.com。逾期将不接受申请。

2.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对于未能被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者,经评定委员会讨论,择优推荐为院级优秀毕业生。

附件1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