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 杭州师范大学欢迎您

  • 中国-加勒比文明互鉴论坛系列讲座

  • 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加勒比文学史研究”开题论证会

  • “英美文学书库”捐赠暨“外国文学与共同体研究中心”启动仪式

  • 《文化观念流变中的英国文学典籍研究》新书发布会

当前位置:首页   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17:13:27  发布者:王越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规定,2021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各学院应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20-2021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我院预计有2个推荐名额,1个竞争性选拔名额,共3人,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同时还需填写《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

2.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21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

三、申请方式

1.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系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6)。

2)材料提交。除系统申报外,还需要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7);同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应由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

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209月—20219月;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可多项缩印在一张纸上),凡不交复印件、无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3)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3.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 9月16日-9月29日

2)学院审核时间: 9月16日-10月9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和审核。

四、材料报送

1)学业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稿。

3)《2021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请于20219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9-301王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093132363@qq.com。

2.未尽事宜请联系,老师,联系电话:28865170

附件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5.2021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附件6.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7: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9月17


通知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王越 · 2021-09-17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规定,2021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各学院应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20-2021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国奖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我院预计有2个推荐名额,1个竞争性选拔名额,共3人,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同时还需填写《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

2.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21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

三、申请方式

1.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系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6)。

2)材料提交。除系统申报外,还需要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7);同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应由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

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209月—20219月;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可多项缩印在一张纸上),凡不交复印件、无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3)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3.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 9月16日-9月29日

2)学院审核时间: 9月16日-10月9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和审核。

四、材料报送

1)学业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稿。

3)《2021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请于20219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9-301王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093132363@qq.com。

2.未尽事宜请联系,老师,联系电话:28865170

附件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5.2021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附件6.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7: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