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 杭州师范大学名誉教授聘任仪式暨中国—加勒比青年发展与合作交流会首场活动

  • 世界文学跨学科研究学术研讨会

  • “区域国别研究:文学和文化的视角”论坛

  • 杭州师范大学加勒比地区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当前位置:首页   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4 10:44:37  发布者:林祯昊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规定,2018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17-2018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我院预计有3个名额,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目前还未收到上级最终名额的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执行,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分配表名额的,可按多于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名额为非整数的,增加至上一位整数)。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学院根据名额确定候选人并进行排序,填写《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2.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培养单位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18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4.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三、申报要求

   1.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

   2.研究生须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对照各类奖学金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金申请表;同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应由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

   3.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对申请者提出鉴定及推荐意见;

   4.各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汇总表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

   经亨颐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申请者本人提交;学业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以上材料提交至:恕园19-209。

 四、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奖项除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可以奖金兼得外,其他各奖项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就高;

   2.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179月—20188月;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凡不交复印件、无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3.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截止时间:9月19(成绩部分可以先空着)

   2)学院审核时间: 9月19-9月25

   3)公示时间9月25日-927日

4)学生系统录入时间2018年9月27-9月29(务必及时录入,至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尽事宜请与林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2928

外国语学院研办

2018年9月13

   附件: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

   附件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18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林祯昊 · 2018-09-14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规定,2018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17-2018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我院预计有3个名额,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目前还未收到上级最终名额的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执行,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分配表名额的,可按多于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名额为非整数的,增加至上一位整数)。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学院根据名额确定候选人并进行排序,填写《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2.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培养单位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18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4.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及《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三、申报要求

   1.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

   2.研究生须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对照各类奖学金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金申请表;同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应由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

   3.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对申请者提出鉴定及推荐意见;

   4.各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汇总表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

   经亨颐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申请者本人提交;学业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以上材料提交至:恕园19-209。

 四、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奖项除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可以奖金兼得外,其他各奖项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就高;

   2.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179月—20188月;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凡不交复印件、无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3.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截止时间:9月19(成绩部分可以先空着)

   2)学院审核时间: 9月19-9月25

   3)公示时间9月25日-927日

4)学生系统录入时间2018年9月27-9月29(务必及时录入,至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尽事宜请与林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2928

外国语学院研办

2018年9月13

   附件: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

   附件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18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