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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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1 08:47:28  发布者:林祯昊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规定,2019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18-2019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2019年的名额上级尚未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预拨推荐名额,我院暂定为3人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当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分配表名额的,可按多于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名额为非整数的,增加至上一位整数)。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学院根据名额确定候选人并进行排序,填写《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

2.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18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

  三、申请方式

   1.系统申报。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图片1

1)学院完成学生注册、信息完善。各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6)。

2.材料提交除系统申报外,还需要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7);同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应由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

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17年9月—2018年8月;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凡不交复印件、无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材料提交完成后,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3.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4.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截止时间: 9月18日;

2)学院审核截止时间: 9月30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类型

  1)学业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2)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稿。

 (3)申请经亨颐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2019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2.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9月18日前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9-206林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78136222@qq.com

 

    五、注意事项

1.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评比。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未尽事宜请与老师联系,电话:28862928


附件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19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附件6.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7.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研办
                                              2019年9月11日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林祯昊 · 2019-09-11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规定,2019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18-2019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2019年的名额上级尚未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预拨推荐名额,我院暂定为3人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候选人必须符合校院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当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分配表名额的,可按多于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名额为非整数的,增加至上一位整数)。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学院根据名额确定候选人并进行排序,填写《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

2.经亨颐奖学金。名额为5名,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18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交研工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

  三、申请方式

   1.系统申报。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图片1

1)学院完成学生注册、信息完善。各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6)。

2.材料提交除系统申报外,还需要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7);同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应由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

学业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从2017年9月—2018年8月;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入学至今。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须交复印件,凡不交复印件、无学院领导签字和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无效。

材料提交完成后,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3.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4.具体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截止时间: 9月18日;

2)学院审核截止时间: 9月30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类型

  1)学业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班长收齐后统一提交。

 (2)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稿。

 (3)申请经亨颐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2019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稿。

2.报送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9月18日前纸质材料交至恕园19-206林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78136222@qq.com

 

    五、注意事项

1.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评比。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未尽事宜请与老师联系,电话:28862928


附件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4.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19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附件6.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7.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研办
                                              2019年9月11日